为职业暴露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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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业暴露撑起“保护伞”
刘再强(化名)是北京某三甲医院的急诊科医生,这几天他常常心不在焉,不是走错诊室就是拿错病历。令他如此不安的是科主任的一句话:“你暴露了!”

前段时间,刘再强接诊了一位车祸外伤女性患者,在为其进行手术缝合时,他的手被扎伤了。对于刘再强而言,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他也没在意,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消毒便再次投入工作。

两天后的检测报告提示,该女性患者是艾滋病感染者。一句“你暴露了”彻底把刘再强推入深渊,如今再做补救为时已晚,只等命运为其宣判。

“你暴露了”是医务人员对职业暴露的简称。现实中,医护人员要经常与各种高致病性传染病“亲密接触”,所以“你暴露了”也成了不想说又不得不经常说的一句话。而与其他职业暴露人群不同的是,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护人员,面对缺乏保障的感染高危环境仍需坚持工作。更让他们困惑的是,尽管身处感染高发地,但对于感染后是否属于职业病依然没有定论。

现状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几率高于常人

职业暴露记载早已骇人听闻,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调查表明,医务人员中有40%的人被针头误伤过,其中0.2%~0.5%暴露于HIV,3%~10%暴露于HCV,2%~40%暴露于HBV。有资料显示,医务人员感染乙肝病毒的几率比普通人群高2~3倍。

更确切的数据来自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美国医疗机构疾病检测的统计结果:医务人员经皮暴露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为0.3%,发生针刺损伤后丙型肝炎病毒的感染率为2%,乙型肝炎病毒的感染率为6%~30%。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给记者出示的一份资料显示,自2001年以来,在我国23个城市229家医院的19171名护士报告显示,81.37%的医护人员在过去1年中至少有1次锐器刺伤经历。“这么高的刺伤率,乘以感染几率和临床医务人员总数,将是多大的数据。而且,现在的医疗行为,已不再局限于临床一线,其他如入户健康调查、院外随访甚至野外急救等,面临的危险更复杂,后果更难预知。”胡晓翔说。

职业暴露防不胜防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可以分为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药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事实上,大多数医务人员对职业暴露的危险性认识还不足,临床上常见医务人员在给点滴完的患者拔针时,被剩余的药剂溅到;吸痰时,被患者的体液喷溅;抢救外伤患者时,血液喷到身上;手术时,即使做好了防护措施,锋利的器械仍容易割破手套……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覃金爱曾做过相关研究,研究结果显示,在诊疗活动中常发生职业暴露的科室分别在手术室与急诊室中,但病房也“在劫难逃“,一些科室如:普外科、骨科、烧伤整形外科、心胸、血液透析室、妇科与儿科也在经常发生。

“急诊里经常存在特殊和紧急情况,难有准备充分时间做好防护措施,”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急诊科主任陆一鸣指出,“急诊科经常会遇到车祸中的伤者、急诊入院的孕妇等,因此急诊科的医护人员时刻处于没有任何防护下的职业暴露。”

为了保护工作在临床一线的医护人员,各医院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防范措施,科室也按规范执行,可仍难挡职业暴露的侵蚀。《医师报》曾报道过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具体见《医师报》2012年245期),当事者白淑芬是从事配置癌症患者放疗、化疗药物工作的护士,在临床工作20个月后,被诊断出罹患了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即MDS)。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难以保障

“社会更多地关注患者看病难看病贵,很少注意到医院和医务人员安全问题,尤其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感染或罹患疾病后的保障关注甚少。”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灏珠指出。

据了解,目前除了医务人员放射损伤被列入法定职业病外,其他职业暴露导致的伤害还未列入法定职业病范畴。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佑安医院、艾滋病临床治疗研究中心主任吴昊就血源性职业暴露指出,在我国,血源性传染病已进入快速增长期,这无疑给医护人员(尤其是进行输血、包扎、手术的医务人员)带来很大的压力和风险,但目前尚未应该出台相应的措施对被感染的医护人员给予各种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记者联系到白淑芬,据了解,当初疾病被确诊时,她曾欲寻求职业病诊断但四处碰壁,现在她一边坚守岗位一边进行维权之路,对病魔恐惧、药费担忧、维权的艰辛炙烤着这位“白衣天使”。

胡晓翔对此指出,目前我国对于被职业暴露人员的治疗、康复和补偿等的保障配套政策的不明晰,不仅不能解除职业暴露人员的后顾之忧,更不能体现社会的公正。

影响

优秀医务人员被暴露是患者的损失

追溯到非典时期,据资料记载,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比例高达22.3%,并以青壮年医务人员(25~49岁)为主,无论是发病或死亡人数,都是职业暴露史上前所未有的,且相当一部分是高学历、高职称的医学精英,有的甚至献出生命,这一血的教训一度引起医务人员对感染性职业暴露的恐惧。

“非典”结束,而高感染率并未跟着结束,北京地坛医院高医生告诉记者,这两年先后收治过多名在职业暴露后感染艾滋病毒的医务人员,最典型的如某医院在一次意外伤急诊抢救中,6名医护人员均因无保护措施参加抢救,致使6名医务人员全部遭受艾滋病毒职业暴露,半年后2名医务人员检出艾滋病毒抗体阳性。

职业暴露后不仅使当事人遭受损失,更是科室的损失。“有些优秀骨干可能会从此退居临床二线,对科室也是一种巨大遗憾和损失。在急诊科培养一个临床骨干,至少需要5~10年的时间。于其个人命运凄惨无奈,于国家而言亦是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而且,对其他同事甚至对整个科室也会造成一种氛围和暗示,发生在自己身边往往更容易让他们在诊疗时瞻前顾后,进而对工作懈怠。”陆一鸣补充道。

呼吁

筑起职业安全屏障

医务人员作为劳动者,也应与其他劳动者一样受到职业病防治法的保护。吴昊认为,“尤其对常年处于艾滋、结核等高感染性的医护人员,国家应从法律层面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

采访中几位医生都提到职业暴露后的精神压力,他们建议,医院应配备专门的心理疏导人员,帮助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减轻心理负担。以免因心理压力大影响到日常工作和生活。

具体到临床方面的措施,胡晓翔表示,其一,政府应尽快在新《职业病防治法》框架下,研究职业病病种与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因素的关系,科学合理地扩容。并注意与工伤管理的衔接。其二,各级政府劳社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情况和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体现公平正义的善后保障政策。

“医疗机构须严格落实国家法规和职业标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职业暴露培训监督工作。”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与维权部主任邓立强也建议。同时,呼吁尽快完善《职业病防治法》中有关职业暴露的空缺,为医务人员筑起一道职业安全屏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更好地为患者和社会服务。

卫生部正在调整《职业病目录》

值得庆幸的是,刘再强没有被感染,为此他还专门请同事和家人庆祝了一番,“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对于职业暴露,我们可以加强防范工作,也可以在发生暴露后采取一些补救措施,但那都不是万全之策。”刘再强说。

其实,近年来,有关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研究正在不断增多,2011年12月白淑芬得到了卫生部的回应:卫生部计划调整《职业病目录》,这意味着职业病诊断或将开启一个新局面。

在职业暴露保障上,2011年12月1日温家宝总理在考察艾滋病防治工作时也指出,须尽快研究将艾滋病等血源性职业暴露纳入职业病范围,予以工伤保障。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亟需进行立法层面的保护和补偿,这种呼声喊了十几年,也让医务人员等了十几年,虽然目前的法律在此方面不够全面,但相信不久以后这些内容都会逐渐完善的。”中科院院士葛均波乐观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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