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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要求5月1日起禁用面粉增白剂

2011.3.02

  卫生部等多部门3月1日发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

  过氧化苯甲酰俗称面粉增白剂。去年起,本报持续关注面粉增白剂的存废问题。去年12月,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公开征求意见。这也使争论十年之久的“面粉增白剂”存废将有结果。征求意见稿显示,自201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对于“拟设一年过渡期”,部分公众认为没有必要。

  根据昨日发出的正式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

  对于“缓刑期”缩短,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说,第一,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调整,要给方方面面留出准备时间;第二,社会上有很多声音要求缩短实施时间,卫生部与方方面面进行反复研究磋商,留出了两个月的过渡期,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卫生部等6部门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公告

卫生部等6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2011年 第4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范围的规定,经审查,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现决定予以撤销并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有关面粉(小麦粉)中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食品标准内容自行废止。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二、面粉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按照本公告要求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不断规范面粉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三、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卫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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