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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信委:北京退出的企业绝不能带着污染迁外地

2014.5.19

  据中国之声报道,原定今年年底前调整退出的北京300家污染企业,告别北京的时间表提前到今年10月底前。其中的一些工业企业将和周边的河北、天津、内蒙对接。北京市经信委明确表示,此次所有北京调整退出的污染企业,决不能带着污染迁到外地。

  北京市经信委主任张伯旭在污染企业调整退出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企业退出将主要通过拆除污染生产设备、对主要污染生产环节进行停产、变更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营业执照、迁出本市等方式,使企业不再具备落后产能生产的一个能力。

  为了提前完成全年退出调整退出300家污染企业的目标,北京市将定期公布工业企业调整,工业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指导目录,对目录范围内的企业相关部门不予审批扩大产能项目,不再换发生产许可证等等。同时将加大执法力度,执行污染行业和污染企业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提高污染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推动污染企业加快退出态度。

  据了解,北京市政府是近日批准通过了工业污染企业调整退出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新的办法简化了原来的三高,也就是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退出的程序,同时加大了鼓励支持的力度。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信委以及北京市环保局近期也将联合发布实施。此外,张伯旭也表示,所有北京市调整退出的污染企业是绝不能带着污染迁到外地。据介绍,这些企业将在产业升级、产品结构调整的基础上,与周边城市进行合作和对接。目前北京市的工业企业已经在河北固安、天津宝坻、内蒙古乌兰察布等多个周边城市展开了产业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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