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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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滨州市自2010年起分四批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目前7个县区的77处乡镇卫生院、25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1287处村卫生室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滨州市市长张光峰介绍,共投入资金25.69亿元,同时对全市86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人事分配、药品采购等综合改革,建立起了医疗机构新机制。2011年,荣获“全国最具创新力医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滨州市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重点落实了523种基本药物品种范围内选择用药,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三级新农合网络全程监管,杜绝了私自加价的空当;基本药物全部统一采购、配送;落实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补偿政策,解决了“以药养医”带来的药价虚高、开大处方等顽疾。同时,推行全员竞聘上岗,全市86处基层机构重新核定编制4505人,高标准、严要求、动真格,打破身份界限、全员竞争上岗、合同聘用管理,共有3337人实现竞争上岗并签订聘用合同,有1148人不符合竞聘条件或落聘。再是推行“双考核、双挂钩”绩效工资制度,即考核合格的,全额拨付补助经费,优秀的按110%的比例发放;群众不满意率超过5%,而要离岗学习。另外,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建立了多渠道补偿机制,全市平均每月对基层机构补助金额1237万元,较改革前增353万元。医改的强力推行,惠医又惠农。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市药品价格平均下降37%,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下降24%和26%,群众年受益7000余万元。职工队伍结构明显优化,专科以上学历占人员总数比例提高了7.1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占人员总数比例达到92%,队伍素质明显提升。通过分配制度改革,医务人员工资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提高,邹平县、滨城区人均年收入分别达到4.39万元和3.54万元,职工间差距平均达到月均500元,实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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