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已就多种设备采纳环保设计执行措施,其中包括灯泡和电视机。这些措施现于欧盟所有成员国推行。能源相关产品指令(第2009/125/EC号指令)涵盖和能源有关的产品,它们并非直接使用能源,但会影响能源的耗用情况,例子有建筑产品如窗户和绝缘物料,或耗水产品如花洒头和水龙头。 除执行措施外,业界自我规管是另一个有效的约束方法。订明环保设计措施的自愿协议,可达到与具约束力法例一样的目的,而且更快捷、成本更低。

   影像设备是欧洲委员会正与业者磋商订立自愿协议的产品类别之一,涵盖影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器及多功能设备。欧委会原本期望业界在今年6月底前提出能源效益改善方案,以及关于消耗品循环再造的具体规定,例如业者应如何把用完的墨匣回收再造。由于业界没有在6月30日前向欧委会提出其他议案,事情已交由谘询论坛讨论。欧委会仍有可能选择制订具约束力的法例。

   另一个重要的产品类别是声音和影像设备,例如DVD播录机、投影机、电子游戏机等。英国顾问公司AEA在2010年10月4日公布最后一份临时报告及意见书收录表,之后是为期两周的谘询期,后然顾问公司会完成报告并提交欧委会审阅。欧委会将与谘询论坛讨论,决定订立自愿协议是否已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