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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食品安全条例”被列入今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2013.5.09

  昨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市人大四个专委会关于办理代表议案的报告。商报记者获悉,今年,6件代表立法议案被市人大采纳,列入今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包括备受市民关注的"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另有6件立法议案被列入5年立法规划。

  食品安全地方立法条件成熟

  在今年初的人代会上,关于食品安全立法是代表们关心的重点问题。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提交的报告称,在年初的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鲁磊等11名代表提出制定《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议案。议案建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的授权,制定条例,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

  据悉,2009年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2011年,市政府曾提交"重庆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交给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涉及工商、城管、食药监、卫生等多个部门,权力、责任不明,导致送给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稿,有明显漏洞。因此,当该草案提交一审时,便被市人大常委会驳回,建议市政府先出台政府规章,待条件成熟后再立法。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驳回市政府提交的立法条例草案稿。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在本次报告中谈到,2011年6月,市政府实施的《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实施了近2年,取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有必要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已把制定《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一并被市人大采纳,列入今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的议案还有:袁小彬等11名代表提出修订《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鲁磊等12名代表建议制定《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办法》、龚举品等12名代表建议制定《重庆市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条例》,李弟权等11名代表建议修订《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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