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3月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重大核泄漏事故以来,日本国内掀起了一股空前的反核电浪潮,其国内50座核电机组曾一度全部停运。8日,日本核能管制委员会在汲取福岛核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所制定的新核电安全标准开始正式实施。日本多家电力公司于当天向该委员提交了就重启核电站进行安全审查的申请。

  在新核电安全标准开始实施的第一天,日本的北海道、关西、四国以及九州4家电力公司向日本核能管制委员会提交了5个核电站中总计10座核电反应堆的安全审查申请,而能否通过安全审查将成为这些核电机组重启的前提条件。日本核能管制委员会将派出总计80人左右的工作人员,分成3个小组同时对多个核电站进行审查,预计每个机组的审查时间将耗时半年左右。但即便核电机组通过了安全审查,仍需要在征得地方的同意下,再由日本政府判断能否重启。

  8日开始实施的新核电安全标准是规定了核电站的选址及实际运转等条件的日本国家标准,如果不符合这一标准,核电站就不能启动运行。新标准中首次规定,日本各电力公司有义务在核电站内设置“紧急情况对策”部门,以“应对类似于福岛第一核电站的重大事故”。新标准还要求核电站确保机组的抗震能力,使原子炉厂房等设施不会因地震、海啸灾害受损,并包含了更换可燃性管道等火灾防范对策,以及禁止在活动断层上方建设重要设施等多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