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药检所仪器设备配备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尹德淳、朱宏波、王巍
联系方式:010-62108164、62108145、62108161
招标项目名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所
仪器设备配备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TC10P875
投标截止日期:2010年6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
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日期:2010年6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购买日期:2010年5月2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
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
楼51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在TC09P950中已购买B08
包、B10包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领取第1包招标文件;在TC09P950中已购买
B12包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领取第2包招标文件;在TC09P950中已购买C01
包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领取第3包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以上地点获得有关招标文件的信息。
包号 | 名称 | 数量(台) | 预算(人民币万元) | 交货期 |
1 | 液相色谱仪 | 4 | 18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2 | 液质联用仪 | 3 | 900 | |
3 | 薄层扫描仪 | 176 | 4752 |
以上各包技术参数请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要求:第1包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元(含)以上;第2包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含)以上;第3包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含)以上。
2..所投产品需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
3..若需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型式批准或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产品,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文件。
4..制造商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所投产品2006年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销售业绩。
6..每个包同一仪器主机制造商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成立三年以上(需在2007年1月1日前成立)。
8..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需提供原厂商授权。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