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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彪:莫让添加剂背黑锅

2010.6.28

   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媒体对近一个月来新规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许多人至今对食品添加剂存在着一种误读。一位消费者在接受采访时称:“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太多了,也不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反正看到一些这‘酸’那‘精’的化学名词就觉得不安全。”事实上,调查显示,像上述这位消费者这样对食品添加剂怀有排斥心理者,大有人在,几占受调查对象的九成。

   “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加工业。”这是业界的共识。消费者追求更好、更多变的口感就必须用到食品添加剂。新规要求食品企业在食品包装上明示添加剂成分及用量,这既是市场监管的需要,也是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必然要求,并不是暗示消费者这些产品有“危害”。国家对于食品添加剂能否使用、使用范围及用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而只要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是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尽管食品安全专家们经常就如何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进行正面引导,可谓苦口婆心,但民间误读似乎并未因此消除,而在一次次的食品安全事件之后,误读反倒加深了。对此,食品科学领域的专家们指出,比起与“食品添加剂”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民众对食品添加剂问题的错误认识更让人担忧。任何食品安全事件都可以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但民众若形成了对食品安全的非理性认识,并固化为一种左右其判断和行为的“理智”,这不仅不利于我国整体食品安全环境的改善,而且更会对我国食品产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出现这种局面,虽直接源于时有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但一些媒体在报道事件时非科学态度难辞其咎。事实上,受一些媒体的影响,许多民众对食品添加剂误解至深,已经到了谈“剂”色变的程度了。比如,有报道曾有这样的表述:“也正是从三鹿奶粉事件开始,我们才知道三聚氰氨作为食品添加剂中的一种,还有另外一个冠冕堂皇的名字――蛋白精。”事实是,三聚氰胺根本不是食品添加剂,它是一种非法添加物――该报道明显会对消费者产生这样的严重误导:食品添加剂中有一些可怕的东西,食品添加剂本身是不安全的。

   现在,我国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问题专家在尽最大努力改善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同时,还要花费不少精力消除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各种误解,而为“食品添加剂”正名,似乎成了一项永远绕不过去的工作。面对媒体的追问和人们的误解,许多食品安全专家感到很无奈,只能一次一次地重复这样的话:“食品添加剂现在比窦娥还冤,世界范围内发生了那么多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没有一件与食品添加剂有关,真正的罪魁祸首,其实都是‘非法投入物’,它们是食品添加剂之外的另外的东西,而食品添加剂却一直是它们的替罪羔羊!”

   看来,要想为食品添加剂昭雪,除了要求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好食品添加剂的“正身”工作之外,还得做好食品添加剂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等“正名”工作。这时候特别要突出媒体的作用――如果媒体关注食品添加剂问题,是基于科学态度和引导理性消费的目的,一石之下,激起的应该是美丽的浪花;而如果仅仅为了吸引民众眼球而不顾及科学性,也疏于或懒于对报道涉及相关问题的求证,那么这一石所出击的,就很可能是一朵恶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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