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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布10月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抽检情况

2015.11.18

  2015年10月,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抽检16类食品样品846批次,其中检验不合格样品18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7.9%。

  乳制品、瓶(桶)装饮用水、茶叶等3类大宗日常消费品中,乳制品抽检1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100%;瓶(桶)装饮用水抽检129批次,不合格16批次,样品合格率87.6%;茶叶抽检21批次,样品合格率100%。由于适逢中秋佳节,月饼抽检556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合格率99.6%。

  此外,糕点抽检93批次,蔬菜制品抽检10批次,炒货及坚果制品抽检4批次,方便食品抽检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3批次,饼干抽检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2批次,速冻食品抽检2批次,水果制品抽检2批次,饮料抽检1批次,罐头抽检1批次,冷冻饮品抽检1批次,以上食品样品合格率均为100%。

  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主要是18批次样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等指标超标。经专家分析:微生物污染问题,主要是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储运过程和销售终端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因包装不严、破损造成二次污染等原因造成。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贵州省局要求不合格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局和仁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单位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排查风险因素并采取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第一时间对社会公布抽检信息,并同时进行风险解读和消费提示。

  下一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加大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力度,逐步实现规范化公布,并深化监督抽检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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