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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保持严防严控高压态势 监察员驻厂看住排污大户

2016.1.06

  早晨8点,韩佳钰准时来到大唐灞桥热电厂。

  他先到电厂中央控制室查看并记录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及在线监测数据,再将重点数据进行监控和比对,并详细记录在调查询问笔录上,之后深入电厂车间,查看生产状况,掌握每个运行机组的重点监控环节和风险控制点……

  一天的工作就这样开始了。不过,韩佳钰可不是这里的员工,而是西安灞桥区环保分局的一名执法人员。在热电厂里,他还有一个新的身份——驻厂环境监察员。

  为继续打好治污降霾攻坚战,持续改善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从2015年12月1日到2016年2月28日,陕西省启动了第二轮驻厂监察工作。

  据了解,2014年开始,陕西省环保厅首次组织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六市涉气重点企业开展为期4个月的驻厂环境监察工作,监察对象为关中地区48家火电、水泥、钢铁、焦化行业等对大气污染影响较大的企业。

  用煤大户是监管重点

  与第一轮有所不同,此轮监察工作依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市自行组织开展重点企业驻厂监察工作,重点依然是对火电、水泥、钢铁、焦化等涉气企业实行驻厂监察。要求每家驻厂企业安排驻厂人员不少于两人,实行24小时轮换班值。

  在驻厂监察期间,监督员将每天监督并上报企业生产设施运行情况,落实政府关于空气污染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监控企业的脱硝、脱硫、除尘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处理效果,当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排放标准90%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当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时,要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并做好现场勘查笔录、现场询问笔录,并按照管辖范围及权限将取证资料移交市级环境监察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同时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也将成立巡查组,负责对驻厂监察工作的检查督导及对市级稽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虚于应付、工作消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韩佳珏告诉记者,像热电厂这样的“用煤大户”,是驻厂监督员的监管重点。“此前企业的驻厂监督员是由企业自己聘用,这样一来,一些企业就会存在偷排、漏排的情况。这次由环保部门执法人员长期进厂实地监督,可以切实有效地严防严控企业违法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

  陕西省环保厅要求,每到采暖期,也就是容易形成雾霾天的冬春季节,从早上8点到晚上10点,厂区的排放数据要每小时记录一次并上报。当天用了多少煤,发了多少电,产生了多少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也要实行每日上报。

  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增强

  “熟悉工艺流程是驻厂监察的基础,发现超标准排放隐患则是驻厂监察的责任。”这是韩佳钰担任驻厂监察员以来最深的体会。

  在第一轮驻厂监察期间,陕西省环保厅驻厂监察监管系统累计接收日报表5000多份,各市报送半月报48份,陕西省环保执法局累计出动巡查人员400余人(次),检查企业250余家(次)。驻厂监察人员发现企业异常情况共424个,提出预警56个,共对24个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驻厂监察工作对涉气重点企业形成了严防严控的高压态势,使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同时基层环境监察人员业务水平也有较大提高,促进了环境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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