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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办疾控发〔2011〕61号

关于2010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盐业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

  2010年,各级政府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确保按期实现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国碘缺乏病监测和碘盐供应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测实施情况

  2010年,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份)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试行)》(以下简称《监测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一是除青海省玉树地区6个县受地震影响正在开展有关工作外,各省份非高碘县均完成了碘盐监测,监测覆盖率达到99.8%,其中98.0%的县按要求完成了监测采样量:二是在8个省份的110个县开展了水源性高碘地区食用盐监测:三是在14个省份的80个县开展了高危监测,其中西藏、甘肃、新疆
3个省份的18个县开展了应急补碘工作:四是卫生部门加强了监测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定期组织开展了督导、考核:五是全国碘缺乏病监测信息管理平台运行顺畅,监测数据基本通过信息平台报告:六是截至2011年2月底,除内蒙古、辽宁外,其他省份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报了碘缺乏病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