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改空气质量标准 提高“蓝天门槛”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就《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 顾瑞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从16日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就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标准修订相关问题,专访了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

  与现行标准相比,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有三方面突破

  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较现行标准有哪些变化?

  答:与现行标准相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三个方面突破:调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现行标准中的三类区并入二类区;完善污染物项目和监测规范,包括在基本监控项目中增设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等;提高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这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