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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项饮水检测指标急需落实

2008.11.19

106项饮水检测指标急需落实

改善用水安全 必须从自来水厂做起

“最近国务院出台拉动内需的十项措施,其中提到了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但是没有提到供水。”在11月16日昆明举行的一个论坛上,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其实在业界早有我国饮用水供水质量不容乐观的共识。

我国最早制定的饮用水标准出现在1984年,该标准对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了35项检测指标。这个标准一用就是20余年,直到2007年7月1日,国家才颁布了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检测指标从35项提高到了106项。但是,按照国家规定,要等到2012年才开始全部执行新国标。

“这个标准虽然看起来很严格,但和一些发达国家的指标相比,仅仅是及格线。”清华大学饮用水安全研究所所长刘文君说,在我国,地区之间差异非常大,600 多个城市要立即达到这个106项的检测标准非常困难,所以国家给了一个宽限期,就是到2012年才强制所有自来水厂执行。

与过去相比,这个106项的检测标准已经不算低,但由于有了一个宽限期,就意味着我国目前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依然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按道理,这106项检测标准现在就应该达到。”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王占生说,因为现有的常规饮用水处理工艺已经难以应对日益加重的水污染。

如果不能实现自来水厂工艺的提高,饮用水水质达不到标准,是否可以通过饮用瓶装水、桶装水等方式来解决用水安全问题?专家的答案是否定的,他们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善用水安全,必须从自来水厂做起,而不仅仅是喝桶装水。

“但如果单靠自来水公司解决这个危机,就需要自来水厂花更大的成本,压力会非常大。”傅涛又有更深层次的担忧。刘文君也表示说,由于地区差异大,很多地区没有足够的资金实现新水厂的改造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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