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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顺利

2007.11.04

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国家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要求,立即部署开展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制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工作。目前,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顺利。

一、部署开展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国家粮食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具体部署。聂振邦局长亲自组织研究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的措施意见,对做好这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8月24日至25日,国家粮食局在长春召开了全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会议,任正晓副局长到会并作了讲话。会上传达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了粮食部门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对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切实提高对粮食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二是扎实开展粮油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做好库存粮食质量检查,加强对粮食收购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全面开展政策性粮食的质量检查。三是认真抓好原粮卫生专项调查。从源头加强原粮卫生安全监管,防止有毒有害粮食流入口粮和饲料市场。四是抓紧构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粮油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质量监管制度、监测体系、质检技术装备建设。五是切实加强对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的领导。各级粮食部门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抓,在组织领导上把质量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9月下旬,国家粮食局领导带队对有关省(区、市)进行了巡查督导,推动地方开展工作。

二、迅速制订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全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会议后,在征求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粮食局迅速制订《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印发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方案明确了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要求各地粮食部门和有关企业从粮食收购环节、粮食储存环节、政策性供应粮食、粮食出库销售环节全面开展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强调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依法办事、协同配合,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三、积极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方案要求,从粮食收购、入库、储存和出库等几个重点环节抓起,逐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近期重点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特别是加大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抽查力度。按照聂振邦局长关于“确保从源头上把住原粮的质量卫生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切实履行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的要求,国家粮食局今年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并突出对粮食质量的检查,开展中央储备粮质量专项抽查,对存储在各地的中央储备粮共抽取了1700份样品。在加强质量抽检的同时,对抽取的样品增加了卫生指标的检验,初步测算,本次抽检可取得农药残留、真菌毒素、有害重金属等三大类卫生检验数据9000多个,检验结果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中央储备粮储存环节的原粮卫生状况。目前,国家粮食局正抓紧对上报的检验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9月下旬,国家粮食局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国粮食库存抽查工作,并抽取了214份样品进行平行比对检验。二是积极推进原粮卫生调查工作。为加强原粮卫生调查工作,今年国家粮食局印发了《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的通知》(国粮发〔2007〕124号),对全国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工作进行了工作进度实时跟踪,对各地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和纠正。目前,各省(区、市)正在按调查方案的要求有序地开展样品采集和检验工作。

四、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

9月18日,国家粮食局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上开设了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栏,以图片新闻、工作动态、地方动态、政策法规和部委信息等专门栏目集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该专栏的开通,进一步扩大了粮食部门开展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了粮食质量安全的社会认知度,增进了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的查询与监督。各地积极开展本辖区内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并及时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动态在专栏上登载。

五、积极探索粮食质量安全整治的长效机制

按照《全国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关于“建立粮食安全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涵盖粮食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国家粮食局于近期起草了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五项制度。一是《粮食质量档案》规范样本。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的有关要求,起草《粮食质量档案》规范样本,要求粮食收储企业详细记录粮食入库、出库粮食质量状况和储粮期间水分、温度变化及施用药剂等情况。二是《全面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粮食企业应当履行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三是《储粮药剂使用备案管理办法》。对粮食收储企业使用储粮药剂的品种、用途、用量、施药管理制度、药残检验能力等进行备案并加强管理。四是《原粮和政策性供应粮食召回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98号),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提出对存在质量与卫生安全问题或隐患的原粮、政策性供应粮食(成品粮)实行召回管理的有关规定。五是《粮食质量追溯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有关部门和地方出台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提出建立包括粮食产地编码体系、粮食销售出库检验出证制度、粮食产品标识要求等要素的质量追溯体系。目前,这五项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正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上向各有关部门及各地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公开征求意见,并拟于近期发布实施。此外,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制度、粮食质量安全报告制度、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和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制度也在抓紧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目前,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正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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