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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将赴各地督察PM2.5监测实施

2012.10.16

  环保部近日已开始就PM2.5对环保监测人员进行“大培训”。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日透露,此次培训是为了保障74个城市要在今年12月底前开展PM2.5监测并发布监测数据。他表示,环保部将专门成立督察组,近期分赴各地现场督察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3月,环保部发布了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环保部要求,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新标准。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的74个城市496个国控监测站点中,已有138个站点开始监测并发布数据,有195个站点完成仪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有70个站点完成仪器招投标。这位负责人认为,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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