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ZL流氓”出没,高科技企业请注意!

2015.1.21

  为购买ZL而诞生的美国ZL风险管理公司RPX Corp再次扩充了自己的ZL池,引发广泛关注——由苹果和微软等科技巨头组成的ZL联盟Rockstar Consortium,将所持北电网络公司的4000多件ZL卖给RPX Corp,后者将以此对包括谷歌、思科在内的30多家科技企业进行ZL授权。

   消息之所以引人注目,在于RPX Corp近年来显示出ZL许可公司的流氓性,在美国科技界广受非议。有专家表示,随着我国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逐渐频繁,中外贸易摩擦从单纯针对商品的反倾销战“升级”为知识产权战,中国的高科技企业要警惕被“ZL流氓”盯上。

   “维权”与“流氓”仅隔一个动机

   “ZL流氓”,英文名“patent troll”,又有译为“ZL海盗”“ZL蟑螂”等,专指通过积极发动ZL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这类公司自身没有实体产品和服务。

   “当我们谈论所谓‘ZL流氓’的时候,我们其实更多地是在讲NPE(Non-Practising Entities),也就是非执业实体。”北京智谷睿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ZL运营总监高琛颢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一般国内外的高科技企业都会生产一些产品或提供服务,并申请ZL对这些产品和服务进行保护,而NPE与这些企业的基本差别就在于,他们只拥有ZL,不生产产品。上文中的RPX公司亦属此类。

   这一差别注定NPE在ZL诉讼上占据天然优势。

   “NPE因为没有产品,就不存在侵犯其他企业的ZL权的风险,因而在起诉高科技企业时,也不用担心被反诉。”高琛颢表示,这一原因导致许多高科技企业认为与NPE在ZL诉讼方面的竞争是不公平的。也正因此,许多企业给NPE扣上了类似“流氓”“海盗”等带有贬义的帽子。

   然而从法律意义上来说,NPE通过诉讼进行ZL维权的行为是无可厚非的。高琛颢认为,ZL维权和“ZL流氓行为”之间的最主要区别之一在于动机不同。

   “如果一个NPE在起诉之前没有做过认真的ZL侵权调查,就向目标群体发出律师函,进行类似敲诈的行为,那么这是很不负责的流氓行径。”高琛颢告诉记者,如果NPE通过严肃调查,发现对方公司的确存在ZL侵权行为,从而依法提起ZL诉讼,则无可厚非。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也曾对媒体表示,不能简单将NPE与“ZL流氓”划等号。另有专家称,要通过NPE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经营模式来分辨其角色定位,目前,NPE的角色定位具有双面性,一方面是做ZL运营,即其本身是一个交易中间方,主要盈利来源是收取中介费用;另一方面则是广受争议的ZL投机,其盈利来源是通过提起ZL诉讼或威胁而获得巨额赔偿费用。

   ZL诉讼平均耗费近千万美元

   无论一家NPE的角色定位和行为是否具有“ZL流氓”属性,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一旦在美国遭遇ZL诉讼,科技企业是难以轻易脱身的。

   高琛颢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美国,一般的ZL案件耗时2到3年,每年各方需支付的诉讼代理费平均100万美元,另外,一个ZL侵权案的判决额平均在400万到500万美元之间。如此算来,如果一家科技企业在ZL侵权案中败诉,总共要支付的金额在千万美元数量级。

   对于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初创型企业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冲击,可能导致产品重新设计、改变商业模式甚至关门大吉。与此同时,NPE与委托代理人之间却往往采用风险代理模式,若败诉几乎不承担任何损失。

   这也导致很多企业更愿意采取庭外和解的方式。高琛颢告诉记者,在庭外和解时,NPE往往不会就某几项ZL技术制定赔偿金额,而是将自己积攒的该领域多项ZL进行打包,“兜售”给科技公司。“这个ZL包里面有核心ZL,也有不太重要的外围ZL。虽然这个ZL包价格不菲,但是平均到每个ZL的花费,还是比打官司要来的便宜。”高琛颢说。

   中兴通讯全球知识产权总监沈剑锋曾向媒体透露,类似高智公司、交互数字公司、TPL公司等NPE公司,常以收购方式积累大量ZL授权,然后以ZL许可为名向相关企业索要高额的ZL使用费,若遭拒绝则以ZL为武器发起诉讼和337调查。

   有专家表示,以美国高智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为例,经过10年的ZL积累后,从2010年到2014年,其依靠许可、诉讼等方式已获得大约50亿美元的盈利。

   高琛颢告诉科技日报记者,NPE的这种行为方式在美国尤为普遍,一方面是因为美国境内习惯于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且部分地方法院会优待ZL权人,其陪审团制度也使判决结果更加难以预测,增加被告企业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因为美国诉讼费高昂,使得被告方往往不愿应诉,而是选择和解。

   ZL运营是科技企业出海的必修课

   虽然NPE在诉讼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但并不代表其无坚不摧。中国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就曾在美国NPE发起的ZL诉讼中获胜。

   2012年7月,美国TPL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以中兴通讯在美销售无线电子设备产品的相关芯片侵犯了其1件ZL权为由,请求对中兴通讯进行“337调查”。据报道,TPL公司近年来逐渐由一家从事芯片技术研发的公司,转向ZL经营公司,具有NPE的属性。

   2014年3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审裁定:就TPL公司提起的针对中兴通讯的涉嫌ZL侵权的“337调查”案裁定,中兴通讯不构成侵权。

   沈剑锋在判决结束后曾表示,ZL运营在中兴通讯“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强调,重视ZL运营是当今时代国内企业“走出去”的必然要求。

   据报道,中兴通讯在进行海外ZL布局时,不仅开创了中国企业向国外业界巨头进行ZL许可的先河,还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通过ZL许可、交叉许可进行ZL运营,从而在许多起ZL纠纷中化险为夷。

   “从战略上来说,如果企业在早期能够与国内外竞争对手达成ZL交叉授权许可,就有可能避免潜在的NPEZL诉讼威胁。”高琛颢告诉记者,一旦ZL授权许可生效,哪怕ZL所有权人变化,其许可依旧有效。相反,“如果科技企业没有做好交叉授权,那么一旦ZL落到了NPE手里,这远比被竞争对手用这些ZL直接起诉的威胁要大。”

   另有专家建议,企业可以采取“抱团”的方式共同应对ZL流氓。与此同时,被诉的同行企业之间也要加强信息交流,这种信息共享、协商对策的方式,是对付“ZL流氓”非常重要的防御策略。

   ——相关链接——

   为了购买ZL而诞生的公司RPXCorp

   RPXCorp系纳斯达克上市ZL经营公司,起家于ZL防卫性基金,与微软诺基亚等有长期合作,近两年越来越显示出ZL许可公司的流氓性,在美国科技界广受非议。据外媒报道称,本次ZL收购完成后,手机销售商可以向RPXCorp支付一个低于法律诉讼成本的费用,以换取ZL使用权。

   本次RPXCorp斥资9亿美元收购的4000多项ZL,最早由苹果、微软、黑莓、爱立信和索尼公司组成的ZL联盟公司Rockstar拥有。2011年,Rockstar以45亿美元的报价击败谷歌,成功收购北电网络公司约6000件ZL,其中约4000件ZL被划归Rockstar名下,其余2000件ZL被上述几家公司瓜分。

   此后,Rockstar接连对谷歌以及华为、华硕、中兴、HTC和三星等安卓智能手机厂商发起ZL诉讼。本次ZL收购,也将为此前的ZL诉讼画上句号。

   作为交易的一部分,RPXCorp会向30多家企业授权持有ZL,其中也包括了谷歌和思科等巨头。后两家公司在2014年11月时均与Rockstar就ZL纠纷达成和解。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