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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召回信息管理系统和伤害信息监测系统

2009.4.14

  4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送审稿中,关于召回信息管理系统和产品伤害监测系统的内容受到了多方关注。为什么要设立召回信息管理系统和产品伤害监测系统?这两个系统将对缺陷汽车召回工作起到什么作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送审稿起草小组的主要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及时准确地采集缺陷产品信息是政府做出正确判断反应的基础。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则是收集缺陷产品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而召回信息管理系统则是收集、整理信息的重要载体。这两个系统将进一步提高,包括缺陷汽车在内的缺陷产品信息的搜集速度和监管力度。

  据悉,召回信息管理系统将包括两个信息流:一个是质检系统内,由下往上的信息报送;另一个是各医疗机构,将接收治疗因产品质量事故的伤残病例的信息报送。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是在借美国国家电子伤害统计系统模式,结合我国实际,深度开发卫生部门现有的信息资源的基础上组建的。

  关于产品伤害监测系统的工作模式,该负责人透露,该系统将通过样本医院的定点监测,收集各种由于产品缺陷或者产品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而造成的伤害事故,掌握全国范围内与产品有关的伤害事故发生的总体数量、分布特征、变化趋势,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评估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制定产品安全政策、评估政府对产品伤害干预效果提供依据。

  以汽车召回为例,当定点医院接收到因为汽车质量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伤残病例时,其会将相关信息通过召回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到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中心会根据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从而评估该款汽车的质量安全状况。一旦确定该款汽车确实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中心将会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开展缺陷调查。

  记者了解到,构建两个体系的工作在质检总局与卫生部有关司、卫生部信息中心多次协商后,已取得实质进展。目前这项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缺陷管理中心和卫生部疾病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中心合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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