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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创新从棘手处着眼

2014.6.11

  “现在,承担科研项目的负责人看上去都很疲惫。”在6月9日举行的两院院士大会学习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座谈会上,中科院院士周卫健如是说。

  多年的科研工作经历让她看到,由于在科研经费分配管理上真正用于人的经费太少,导致项目负责人只能靠多申请项目维持正常的科研活动。

  与此同时,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科研腐败行为在日益滋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多年来,科技界内外一直在呼吁,科研经费应当用在“刀刃”上。那么,“刀刃”究竟是什么?当前,科研经费管理出现的各种矛盾该如何解决?

  去行政化依靠市场

  在刚刚过去的两院院士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实际上,改进科研经费管理同样迫切需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长期以来,无论是在基础性研究还是应用研究领域,我国的科研经费和其他科研资源分配仍以政府配置为主,导致诸多业内人士见怪不怪的“潜规则”出现。

  去年8月,广州市副市长王东在回应广东省科技系统腐败案时称:“有些大学的经费,是通过关系,还有一些潜规则,科技经费补贴多少,按一定比例返还多少。”简短的回应暗示了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返还的“潜规则”。

  在中科院院士姚檀栋看来,这种以行政为主导的科技资源分配方式,往往造成政府花了钱而收效不大。今年两会上,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姚檀栋表示:“如何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创新活力迸发是个新课题。”

  充分体现人力资本

  当前,我国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劳务费预算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应严格控制在15%以内,而且只能用作支付项目组临时人员的工资以及咨询专家的费用,正式的科研人员不允许从中支付应有的智力成果收入。

  正如周卫健所言,项目负责人为增加劳务费总量,不得不依靠多申请课题提高项目经费总量。“科研经费管理没能营造出宽松的环境,让大家潜心把一个课题做好。”

  一些科研人员坦言,自己承担了课题,却不能给自己发劳务费,只能给学生发,他们感到有些荒唐。

  毫无疑问,科技创新的核心生产力是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劳动,主要依靠人的创造性思维,而不是大量购买的仪器。采访中,科研人员均向记者表示,在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中,他们感到在科研中的劳动投入得不到承认。

  对此,中科院院士李小文也表示,国家应理直气壮地增加科技投入中人头费的比重。他建议增加对中小项目的科研投入,扩大青年基金范围。同时,在此基础上,建立项目申请的金字塔结构,让其成果体现在进一步的优青、面上等基金的申请上,以此激发希望和动力。

  坚决杜绝滥用

  全国人大去年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2010年以来,审计署在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的审计或调查中,查处的关于课题单位和科研人员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扩大开支范围、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等违反相关制度的事件时有发生。

  报告还指出:“课题结余资金和利息管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单位虚列支出。有些项目负责人还存在套取、侵占科研经费等违法犯罪问题。”

  当前,少数科研人员滥用、不法利用科研经费的行为,已引发社会各界的诸多负面评价,影响了整个科学共同体的声誉。加大科研经费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的惩罚力度,已在包括院士群体在内的中国科技界形成共识。

  院士大会期间,院士们一致认为,要坚决杜绝滥用科研经费的行为,在科研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此,中科院院士杨元喜表示,院士群体应“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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