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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打造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竞争优势

2014.10.21

   近年来,湖北扎实推进科技人才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坚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大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

   1.创新政策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湖北“科技十条”,保障科技人员对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对科技人员以股权形式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岗或离岗转化科技成果,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创办或服务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人才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流动或双向兼职。

   2.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科技人才“团队+项目+平台”的培养模式,依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千人计划”、“百人计划”、“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引进一批与湖北产业、企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是加快组建高水平科技人才团队。建立科技人才交流长效机制,发挥院士、高端人才的引领作用,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培养,建立联系沟通、学术交流的桥梁,帮助科技人员组建创新团队,相互学习、相互支撑,共同发展。二是加快建设科技人才成长平台。优先推荐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牵头组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搭建科技人才学习与交流的平台,为入选人才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学习、交流和培训做好服务。三是加大科研项目优先支持力度。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与开发计划优先对入选人才给予支持和推荐。

   3.创新奖励评价机制。一是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分类评价改革试点,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二是结合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制度改革,转变科技项目评价机制,对基础研究成果建立完善同行评议,对应用型研究成果引入ZL、技术合同、成果转化等市场评价方式和机制。三是突出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奖励导向,推进科技奖励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科技奖励对科技人才的激励作用。

   4.创新创业服务机制。一是建设覆盖科技成果登记、发布、交易管理服务平台,为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提供“转化服务”。二是加强技术市场和创新驿站建设,引导科技中介机构向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组织网络化、运行规范化方向发展,为科技人员创业提供“中介服务”。三是建立“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服务链,为科技人员提供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等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创业服务”。

   5.创新科技金融机制。加强科技部门、人才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担保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大对科技人才拥有的知识产权质押力度,促进智力成果产权化、资本化。积极探索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联盟,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制度,引导风投加大对科技人员创业的“天使投资”;建立贷款风险池、担保保证金池,建立完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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