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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4部门联手“组合拳”打击制售假药

2010.5.07
  5月5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在日前召开的自治区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厅际协调联席会议上,由14个部门建立起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厅际协作机制,向制售假药的行为打出“组合拳”。

  今年3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同意,我区建立了自治区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厅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区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信委、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商务厅、广电局、工商局、法制办、南宁海关、银监局、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14个部门组成,共同组织全区打击生产销售假药专项行动,协同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经过分工,各部门将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工信部门通过制定和调整我区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财政部门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及时拨付专项经费;公安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了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案件侦办协作机制,共同研究查处制售假药案件;工商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建立监管执法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相关部门会议。

  在药品广告发布及药品流通环节,也有相关部门“把门”。广电部门组织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清理虚假药品违法广告;海关部门加强入境邮递物品的检查验收,建立入境转关的国际邮件与收件地(抵运地)海关通报联系机制;邮政部门开展打击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检查;银监部门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前调查,将生产销售假药以及其他可能危害药品安全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停止发放贷款;通信管理部门对通信服务业务提供者采取接入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电信网络和宽带接入的实时监控手段,严防不法分子以电信网络为载体发布药品虚假广告。

  目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展开。药监部门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药品广告和人用狂犬病疫苗等重点内容开展了专项整治,发现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766批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药品广告235起。卫生部门也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效防止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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