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标《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实施已有一个多月,但记者近日调查后发现,超过半数的化妆品至今未按要求标注“全成分”。专家指出,根据化妆品的采购和销售周期,市面上的所有化妆品全部实现“全成分标注”尚需时日。

  多数化妆品未执行新规

  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从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我国境内生产或进口并销售的化妆品,均须在包装上真实标注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该国标虽然刚刚实施,但却公布于2008年,给了企业两年的准备和过渡期,然而,记者调查多数近期生产的化妆品上仍没有贴上“全成分”标签。

  7月21日,记者在易初莲花朝阳路店看到,舒蕾旗下几种保质期为2013年6月13日的洗发水都未标注全成分,导购介绍,这些洗发水都生产于今年6月。而欧莱雅的深层修复洗护发产品也没有标注详细成分,只突出“珍贵成分”中的一到三种。保质期到2013年4月27日的六神清凉爽肤沐浴露,成分只标出“绿茶精华、甘草精华、六神原液”。保质期到2012年12月12日的强生婴儿保湿滋润霜则只写了含有“保湿剂、香精、润肤剂、乳化剂”。专家指出,按照新规,“绿茶精华”这种名称不规范,而保湿剂、润肤剂都有很多种,不能写得如此笼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