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等48件部门规章的通知(卫生部令第78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对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并经2010年12月13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暂行办法》等48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陈 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