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环境保护部对外通报,各方高度关注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即日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调整是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提高了监测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

  至此,热议多时的PM2.5检测,向正式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迈出了关键一步。

  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周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修改意味着中国在保护公众健康、对抗大气污染方面拿出了实质性措施。

  周嵘指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只是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大气污染排放,尤其是控制来自燃煤的大气污染。”

  环境质量标准大修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我国首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自1982年制定并发布实施以来,先后进行了3次修订,较好地适应了不同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环境管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