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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源头控制 促进清洁生产

2013.9.25

  为了应对灰霾天气的发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政策》)。中国环境报记者就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

  记者: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如何产生的,哪些行业和领域排放VOCs?

  负责人:VOCs是指常压下能够以气态分子的形态排放到空气中的所有有机化合物(不包括甲烷)的总称。VOCs的种类繁多,来源广泛。常见的VOCs有烃类(烷烃、烯烃和芳烃)、酮类、酯类、醇类、酚类、醛类、胺类、腈(氰)类等,涉及到数百种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源非常复杂,从大类上分,包括自然源和人为源。自然源主要为植被排放、森林火灾、野生动物排放和湿地厌氧过程等,目前仍属于非人为可控范围;人为源包括移动源和固定源,固定源中又包括工业源和生活源。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制造业大国。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到VOCs排放的行业众多,特别是一些VOCs排放量大的重污染行业,如工业涂装(汽车、家具、造船、集装箱、家电、机械设备等)、包装印刷、光电产品制造、原料药制造、人造革生产、化学纤维生产等,我国在世界上都占有很大的份额,造成我国工业源VOCs的排放量巨大。虽然还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但根据估算目前我国工业源VOCs的排放量已经接近或超过了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此外,随着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快速增加,移动源所产生的VOCs的排放量也占有很高的比例。

  记者: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大气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有何影响?

  负责人:很多种类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具有光化学活性,排放到大气中会发生光化学反应,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质,增强温室效应,在环境中具有累积性和持久性等特点。研究表明,不同地区的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在PM2.5细粒子中的比重占到了20%~40%左右,是造成大气复合污染,形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

  除了影响颗粒物形成外,很多VOCs还对人体健康具有较大的危害作用。如苯系物易损害人的中枢神经和造血系统,造成神经系统障碍和血液病;多环芳烃有强烈的致癌性;腈类可引起呼吸

  困难、严重窒息、意识丧失直至死亡;硝基苯影响神经系统、肝、脾器官功能;二苯胺、联苯胺等进入人体可以造成缺氧症;有机磷化合物降低血液中胆碱脂酶的活性,使神经系统发生功能障碍。

  目前,世界各国对大多数VOCs中的有毒物质尚未制定空气质量标准,尚无法检测和评价其在环境中的含量水平。因此,防范这些物质的环境与健康危害应主要通过控制污染源排放。

  记者:在源头控制方面,《技术政策》提出了哪些技术措施?

  负责人:在VOCs源头控制方面, 针对不同的行业和生产环节,分别提出了相应的技术措施。 针对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提出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等要求。

  在油类(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中,提出了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宜配备相应的油气收集系统,储油库、加油站宜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

  在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和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提出了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产品;在印刷工艺中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印铁制罐行业鼓励使用紫外光固化(UV)油墨,书刊印刷行业鼓励使用预涂膜技术。

  在服装干洗行业,提出淘汰开放式干洗机的生产和使用,推广使用配备压缩机制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鼓励使用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干洗机。

  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倡导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方式。

  记者:目前VOCs治理有哪些技术?

  负责人:在进行VOCs的治理时,首先要考虑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回收利用VOCs,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其中,针对高浓度VOCs废气的治理,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对于含中等浓度VOCs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和恶臭气体,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等净化技术。

  记者:未来VOCs污染防治技术、装备研发的重点有哪些?

  负责人:为引导VOCs污染防治技术发展,《技术政策》提出了今后重点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主要包括:工业生产过程中能够减少VOCs形成和挥发的清洁生产技术;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技术、高效蓄热式催化燃烧技术(RCO)和蓄热式热力燃烧技术(RTO)、氮气循环脱附吸附回收技术、高效水基强化吸收技术,以及其他针对特定有机污染物的生物净化技术和低温等离子体净化技术;高效吸附材料(如特种用途活性炭、高强度活性炭纤维、改性疏水分子筛和硅胶等)、催化材料(如广谱性VOCs氧化催化剂等)、高效生物填料和吸收剂;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设备等。

  记者:《技术政策》的颁布、实施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何帮助?

  负责人:我国排放的细颗粒物(PM2.5)中,除了包括直接排入空气的一次颗粒物,还有超过50%都是污染物的二次转化形成的,其中VOCs经过化学反应产生的二次气溶胶是PM2.5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部分VOCs如氯代烃类则消耗平流层的臭氧,形成臭氧空洞。

  “十二五”时期,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仍将快速发展,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据预测,按照目前污染物的控制力度,到2015年将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200万吨,占2010年排放量的18%。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需要在消化巨大新增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由于VOCs单个源排放量相对不大,成分复杂、种类多、分布行业广,因此控制难度较大,相配套的标准、法规、监测手段、技术措施相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单一污染物来说,也薄弱很多。《技术政策》的发布,将为相关行业开展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为减少PM2.5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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