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日,《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要求新建建筑的采暖制冷系统、热水供应系统和照明设备等,应优先采用太阳能、浅层地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图为南京一位市民在市内一处太阳能利用示范小区观看光伏板。

  “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有望实现节约1.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约占全社会节能总量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能源法)修订前,“建筑节能”还是笼统的“一句话”。修订后,“一句话”变成了“一节”,包含七条内容,对主要的建筑节能管理制度、重点要抓的工作任务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筑节能应负的法律责任予以规定。

  两年多来,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在建筑节能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我国建筑能耗仍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7.5%。关于建筑节能,还有很多问题要研究,很大潜力待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