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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医院将首次提供子宫移植 不违背伦理要求

2015.11.17

  据英国《每日邮报》11月13日报道,美国克利夫兰医学中心将为10名不孕妇女进行子宫移植手术。用于移植的子宫由死者捐献,接受移植的妇女1年后可以进行体外受精。此前,瑞典已有成功案例——接受手术的9名女性中,5人成功受孕,且4人已产下宝宝。

  据悉,申请进行子宫移植的女性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之一:先天性无阴道无子宫、因宫颈癌等疾病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或是子宫功能不全。用于移植的子宫是临时性的,在妇女孕育1个或2个孩子后会将此子宫进行摘除。

  器官相斥是该手术面临的最大问题。为了克服这一困难,接受者术后会服用免疫抑制剂,一年后进行体外受精,然后接受剖腹产手术,最终将子宫摘除。

  子宫源性不孕患者增多

  这一研究结果发布后引发网友高度关注,得到了广大网友的支持。据王沂峰教授介绍,子宫源性不孕(UterineFactorInfertility,UFI)约占女性不孕原因的8%,其中原因包括先天性因素(子宫先天性发育异常、先天性无子宫等)和后天性因素(后天因肿瘤、放疗、产后出血而切除子宫,或者反复的宫腔操作如人流导致子宫感染、粘连、内膜破坏等)引起的不孕症,综合以上多种发病因素,使得子宫源性不孕的患者有增多趋势,子宫移植治疗UFI的需求增多。

  子宫移植成治疗UFI的希望

  王沂峰教授指出,此前,子宫移植的研究并不受到人们的重视。原因是子宫移植在生命支持方面不像心脏移植、肾脏移植那么重要,而且捐献子宫的人少,器官来源受阻,另外一点就是子宫移植后患者需要使用抗免疫排斥药物会影响妊娠。

  但是王沂峰教授强调,生育权是人权的基本权利之一,很多不孕的患者都应该享有这一权利。所以,在禁止代孕的国家和地区,子宫移植是UFI患者成为遗传学母亲的唯一希望,具有重要的临床适用的必要性和价值。

  目前,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妇产科团队在取得灵长类动物子宫移植实验的重大突破后,子宫移植研究已进入临床准备阶段,手术技术上已不存在困难,接下来还有移植术前供受者选择、移植术后免疫抑制治疗、排斥反应监测、免疫耐受等一系列免疫学相关的研究应对。

  女性子宫移植不违背伦理道德要求

  有人对人类子宫移植提出质疑:子宫移植后是否会涉及伦理问题?王沂峰教授告诉家庭医生在线编辑,子宫移植仅仅是移植一个孕育胎儿的场所,胎儿的遗传物质来自父母双方,而不是子宫的供体,不涉及遗传物质的变更,所以女性子宫移植是不违背伦理道德要求的。

  早在2012年,《蒙特利尔公约》已经严格明确地规定了子宫移植的供体条件、受体条件和医疗条件:供体子宫需功能正常、健康,受体患者不能有遗传性疾病,医疗团队须在成功开展灵长类动物实验后方可开展人体临床研究。

  但日前有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对这一研究存在误读,更有甚者戏谑“男人怀孕的时代到来了”,对此,王沂峰教授强调,将子宫移植到男性身体是不符合伦理道德要求的,子宫移植只针对女性来讲,并不适用于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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