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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减排压力大 珠三角年内两成区域限行黄标车

2012.7.06

  今年时间已过半,各地完成今年乃至“十二五”的污染减排任务仍“压力山大”。

  本周二,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视频会议上表示,上半年减排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地方主观上对减排要求有所放松,污染反弹。

  而对第一经济大省的广东而言,我省“十二五”四项污染减排指标要求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以上,昨日召开的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就透露,我省污染减排总体形势不容乐观。省长朱小丹坦言,我省如不采取强有力措施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减排任务将难以完成。

  对此,本报记者昨日从会上获悉,我省今后将对珠三角地区和重污染行业制定实施更完善、要求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力推进机动车、火电厂、锅炉、水泥等污染整治,逐步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而在城市市民最为关注的控制机动车排放方面,朱小丹强调“刻不容缓、迫在眉睫”,要分批限期淘汰“黄标车”并拿出具体方案。

  据本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年底,珠三角各地市“黄标车”的限行面积将占建成区面积不低于20%,并出台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的经济政策,到期严格执行强制报废,力争2015年珠三角淘汰全部“黄标车”。

  珠三角去年仅两市减排指标无上升

  在“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25%之后,广东“十二五”的减排开局并不理想。

  去年,在国家下达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中,我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不降反升1.03%和4.90%;两项指标均与大气污染有关。

  而去年对21个地级市的减排考核中,总体情况也不理想,其中至少有一项指标上升的多达19个市。当中仅有广州、佛山2市同时实现四项指标下降,大部分地市减排目标没有完成,其中清远、汕尾、茂名、韶关等4个市四项指标均上升,惠州、潮州分别有两项指标上升幅度较大。

  这种严峻的形势一直持续至今。虽然上半年的排放情况尚未公布,但上个月,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检查组对我省检查后反馈,“我省污染减排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开始,珠三角率先实施了包括PM2.5在内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而昨天会议透露,从目前的环境监测结果看,珠三角各市空气质量超过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的天数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朱小丹指出,这进一步增加了今后几年的减排压力,工作难度明显加大。如不采取强有力措施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减排任务将难以完成。

  控制机动车排放成减排关键

  近来广州新颁布的“限牌令”引起社会热议,但汽车尾气对氮氧化物高居不下的贡献,则使其下一步在污染减排中,仍处于重要位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机动车排放量已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1/3,“机动车减排对于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至关重要。”

  以实施新国标后空气质量频频超标的情况来说,有环保专家分析表示,机动车的氮氧化物排放是重要原因,其除了可以形成硝酸根细粒子的PM2.5,还可以通过光化学烟雾生成污染空气的臭氧,这是肉眼看不见空气质量却不达标的新型复合型污染。

  从2011年起,国家对机动车实施了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并将其纳入“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体系。我省则提出,到2015年,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得到较明显改善。

  以去年实现氮氧化物排放减少而列入全省减排考核第一的广州市为例,该市负责人透露,去年在新注册汽车30.2万辆的情况下,取得了减排氮氧化物 163吨,减排幅度0.24%的成绩,成为我省唯一实现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的城市,也是全国继北京、上海之后实现减排的少数城市之一。

  这也是得益于淘汰“黄标车”等控制机动车排放的举措。至2011年底,广州市已在市中心区和花都区等三个区实施了黄标车限行措施,限行区面积达 353平方公里,约占建成区面积的35.6%。2009年至2011年,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执罚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行为11.37万宗。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注销登记,由公安部门及时通知车主按时办理车辆报废登记。2011年,全市报废、注销黄标车达15408辆。

  不过,这远远未到乐观时候。从全省来看,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仍存在机动车新增量控制不足,‘黄标车’淘汰缓慢的情况,全省所有‘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就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70%。” 而广州大气污染物的构成中机动车尾气就占38%,汽车尾气已经成为对广州等珠三角城市空气污染的第一大威胁,仅广州市环保部门每年接获1万多宗汽车尾气污染投诉。

  “黄标车”生存空间急剧缩小

  为此,昨天会议中透露,我省将加快实施《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机动车、火电厂、锅炉、水泥等污染整治,逐步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特别在机动车减排方面,朱小丹要求,要以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总量40%的14万辆营运类大中型载货、载客“”黄标车“”为工作重点,通过依法淘汰、经济补偿、区域限行、强化监管等措施推动“黄标车”淘汰,为新车增长腾出环境容量。

  省环保厅厅长李清也表示,到今年年底,珠三角各地市“黄标车”的限行面积将占建成区面积不低于20%,并出台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的经济政策,到期严格执行强制报废。

  对此,现有“黄标车”的生存空间将急剧缩小。南方日报记者从《广东省“十二五”机动车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报批稿)》中获悉,2012年底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应完成本市“黄标车”限行方案制定。其中珠三角要“进一步扩大限行区域覆盖范围,逐步形成连片限行的空间格局。”

  当中,广州、佛山两市主城区形成连片的“黄标车”限行区域,深圳市主城区形成连片限行区域;东莞、中山、珠海三市应形成覆盖中心城区和重点镇区的“黄标车”限行区域;惠州、江门、肇庆等市应划定中心城区“黄标车”限行区域,并在条件成熟的下属市(县、区)的中心城区开展限行。到2012年底,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市“黄标车”限行区面积占市辖区建成区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其他城市不低于10%,各市限行区面积应逐步扩大。到2015年底,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市“黄标车”限行区面积占市辖区建成区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其他城市不低于15%。

  除了提高“黄标车”限行区域倒逼其淘汰,我省还将逐步提高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车用油品标准,力争2015年7月1日前在全省全面供应粤IV 车用成品油。根据相关“十二五”规划,通过实施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到2015年,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要控制在42.31万吨,比2010年减少10%。  ●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通讯员 陈杰俊

  2015年

  珠三角全部

  淘汰黄标车

  ■政策动态

  淘汰“黄标车”在一些珠三角已喊了“多年”,一直进展未如理想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经济激励政策和强制措施。

  记者昨日从会上公布的“广东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等相关规划了解到,珠三角各市在制定奖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策时,将适当扩大黄标车淘汰范围,并提高对重点车型黄标车提前报废的奖励标准。

  根据《计划》,对提前主动淘汰更新“黄标车”的私家车车主,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或联合汽车生产厂商对提前淘汰“黄标车”车主提供新车购买优惠措施。其中,对满15年的运营车辆依法强制淘汰;对满10年不足15年的运营车辆,在一个检验周期内环保尾气检测三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环保尾气检测合格的,鼓励其淘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不满10年运营车辆可选择自愿淘汰并给与一定的奖励或补贴。

  据了解,目前更细致的黄标车淘汰补贴方案正在征求各地级市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在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即将出台。

  按照我省逐年淘汰“黄标车”的时间表,2012年淘汰全省1997年底前注册运营黄标车,合计3.55万辆;2013年淘汰全省2000年底前注册运营黄标车,合计9.14万辆;到2015年底前,全省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力争珠三角地区淘汰全部“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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