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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大气污染要有明晰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3.6.17

  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10条措施,并强调当前必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管齐下、科学施策,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环境生态结合起来,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防治工作早见成效。这彰显了中央政府遏制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

  这十条措施可谓是多管齐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既突出从源头入手,又兼顾到短期措施、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比如,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等等,对于减轻大气污染将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而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构建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等措施,则偏重于长效机制的建立。只要这些举措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相信经过一段时间,必将取得可见的成效。

  当务之急是,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行动起来,抓好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而执行程度和效力则直接决定大气污染防治的进程和效果。不得不提醒的是,如何抓好落实确实需要我们去下一番工夫。我们知道,在楼市调控、食品安全治理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决策层和监管层先后都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但执行效果依然不太尽如人意。遏制大气污染的工作同样需要预防出现类似的情况。

  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要想取得可观的成效,还必须着力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事情:首先,针对各条措施要分别制定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细则要对目标任务和各部门的职责有着非常明晰、具有可操作性的界定,要有执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要有与之配套的奖惩机制。有关部门在细则的制定过程中,要广纳民智,充分吸收民间优秀的建议和意见。

  其次,各个部门之间如何做好协调和配合仍然值得研究。特别是环保部在很多时候执法资源有限,难以做到令行禁止,这就需要其他权力部门的及时配合。因此,对于污染比较严重的产业和企业,发改委、财政部、国税局、环保部、银监会等有关部门不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时就相关问题集中召开会议,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和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使问题能够得到尽快解决。

  毋庸置疑,治理大气污染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持续不断地努力。特别是不少产业和企业都要为此作出牺牲,一部分人的收益也不可避免地会有所损失。牵涉利益,落后产能的淘汰、排放标准的修改、目标考核体系的建立等等都可能会受到利益相关方的阻挠。因此,在整个推行的过程中,我们既不能盲目乐观,认为问题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得到解决,也不能被困难吓倒,更不能因利益相关就消极对待,抑或阳奉阴违。为了子孙的明天,需要各有关部门恪尽职守,需要相关企业履行职责,需要每个人发挥光热,只有我们携起手来,把力量凝结成绳,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治理大气污染的艰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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