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28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日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分别对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流域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22省区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结果显示,八成断面水质监测达标,六成规划治污项目完成,2009年度“十一五”规划实施取得积极进展。

   陶德田说,过去的一年,重点流域22省区市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大治污工作力度,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截至2009年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56个考核断面中,125个断面水质达标,占总数的80.1%。淮河流域以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评价,达标率分别为95.8%和87.5%。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松花江、海河、辽河以高锰酸盐指数评价,达标率分别为100%、100%、95.0%、90.3%、87.5%。太湖、巢湖、滇池流域以高锰酸盐指数评价,达标率分别为100%、90.5%、73.3%;以氨氮(总氮)评价,达标率分别为64.3%、52.4%、0%;以总磷评价,达标率分别为85.7%、80.9%、50.0%。列入规划的2714个治污项目,已完成(含调试)1762个,占64.9%,较上年增加18个百分点;在建623个,占23.0%;前期准备243个,占9.0%;实际完成投资987.4亿元,占总投资的58.4%。淮河、海河、松花江流域项目进展较快,项目完成率在70%以上。总体来看,淮河流域山东省、江苏省,海河流域山东省、河南省、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辽河流域辽宁省,松花江流域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贵州省、四川省,黄河中上游流域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山西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太湖流域浙江省“十一五”规划实施力度大、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