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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示海绵城市试点名单 包括16座城市

2015.4.08

  财政部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对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16座试点城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日到4月9日。那么,什么是海绵城市呢?

  此次公布的试点城市包括河北省迁安市、吉林省白城市等地。根据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是以3年为期限,依据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的金额获得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的专项资金补助。

  那么,什么是海绵城市呢?其实,比较形象的说法叫“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的时候能够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记者了解到,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于今年年初开始进行海绵城市试点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全国共有130多个城市参与竞争。其中,关于试点城市申请资格审核的要求是:城市对这个发展对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调蓄雨洪和应急管理能力需求强烈;第二是试点区域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雨量不低于400毫米;优先鼓励旧城改造项目,包括城市水系统、城市的园林绿地还有市政道路、绿色建筑小区等。

  有业内人士表示,成为试点的城市此后还有一系列工作要做,比如试点的规划、原材料选购、工程建设施工等,都需要不断的探索。对此,此前出台的《通知》也明确将对试点城市的建设予以评价。评价结果比较好的,将按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10%给予奖励;评价结果差的,将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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