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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以绿色金融促低碳发展

2013.12.23

  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必然催生绿色金融。绿色金融是对传统金融的延伸和发展,传统金融单纯追求商业效益,而绿色金融追求的是商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佳平衡。向绿色金融转型,是银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有利于银行业扩大影响力。

  近年来,尽管绿色金融项目贷款总量不断增加,但总体占比仍较低,我国绿色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企业热衷于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缺乏节能减排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一些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在现阶段仍有高利润、高回报,满足了银行的逐利特性。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容易因追求企业完成利税指标,放松对其环境污染的刚性约束,甚至提供各种显性或隐性的补贴,致使不少资源性产品价格未能充分反映其稀缺程度和环境、社会损害成本。加之节能减排项目技术性强、投资回收期长,在产业结构从“高碳”向“低碳”转型过程中,风电、光伏设备等行业出现了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的现象,也导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上升,金融机构执行绿色信贷的长期动力不足。

  现阶段我国环境定价机制尚不完善,强化环境责任是实施和推进绿色信贷的基础,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积极转变观念,不断完善信贷操作与管理机制,把开展低碳业务努力融入日常工作之中。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注重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政策的协调统一,加快建立部门之间有效的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贷资金的绿色配置成为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点和主流。

  具体而言,金融支持低碳经济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支持低碳产业发展,二是支持碳交易市场发展。要加快存量信贷结构的调整,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在贷前调查、风险审查、贷款发放等流程中,应有针对性地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扩大金融产品的适应范围,延伸绿色金融的业务领域。还要为碳交易各方牵线搭桥,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大力拓展咨询与代理服务、探索碳交易实施过程中的金融衍生工具,如期权期货、贸易融资、财务管理、保函业务等。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参与节能减排相关的产业基金和投资基金的托管业务,引导社会游资热钱回归实体经济,形成自身经营特色和品牌,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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