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CNAS2010年度第二批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2010年度第二批能力验证计划已制定完成,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CNAS能力验证规则的要求参加。

  有关本年度第二批能力验证计划的具体项目等详细信息,请查阅附件1“CNAS2010年度第二批能力验证计划目录”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欲参加本批次能力验证计划的实验室可以直接向相关计划的实施机构报名参加,不必把报名信息发送到CNAS。

  CNAS能力验证规则规定,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活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在获得认可之前应至少有一个主要子领域参加过一次能力验证活动;在获得认可之后,其获得认可的领域的每一个主要子领域至少在每个认可周期内参加一次能力验证活动。当不同认可领域有特定要求时,执行特定要求(具体要求见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附录: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