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建设项目通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科院和教育部组织的验收。

  建设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是国务院为强化科技前沿布局,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做出的战略部署。按照有关批复要求,纳米中心按指标、按概算,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任务。基本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仪器设备运行良好,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的“边建设边运行”原则,纳米中心围绕纳米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组织和承担国家重大纳米科技项目,在纳米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公共技术平台和基础科研条件建设、纳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人才队伍与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天上午,验收会议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举行。验收委员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北京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科院等有关单位的相关领导和纳米领域的专家33人组成,中国科学院副院长詹文龙首先致辞,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纳米中心科研人员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科院基础局局长刘鸣华和计划财务局局长孔力共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