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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2010.9.26

  9月25日,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建设项目通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科院和教育部组织的验收。

  建设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是国务院为强化科技前沿布局,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做出的战略部署。按照有关批复要求,纳米中心按指标、按概算,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任务。基本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仪器设备运行良好,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的“边建设边运行”原则,纳米中心围绕纳米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组织和承担国家重大纳米科技项目,在纳米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公共技术平台和基础科研条件建设、纳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人才队伍与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天上午,验收会议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举行。验收委员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北京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科院等有关单位的相关领导和纳米领域的专家33人组成,中国科学院副院长詹文龙首先致辞,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纳米中心科研人员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科院基础局局长刘鸣华和计划财务局局长孔力共同主持。

  经过认真审议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实地考察,验收委员会认为,经过6年来的建设,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圆满完成了全部建设任务,发展目标明确,体制机制新颖,科技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规范,已逐步成为我国纳米科技创新的重要开放平台、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在我国纳米科技发展中发挥了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验收会议现场

  白春礼讲话

  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代表中科院对国家纳米科学中心通过验收表示祝贺,对科学家和项目建设人员表示感谢,并对长期支持中科院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表示感谢。

  白春礼指出,纳米中心是中科院与教育部共建,与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共管,旨在交叉共享的创新单元。纳米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边建设、边运行”的方针,建设期间,抓住机遇,不断改善科研工作条件。园区从无到有(现园区面积2万多平方米),科研和办公场所先后经历了从地下室、到平房、再到现代化办公大楼的跨跃,面积也从最初计划的1.38万平方米,扩展到目前的2.49万平方米,并且还留有未来发展的空间。纳米中心在进行基本建设同时,积极承担各类科技项目近200项,并取得了一批原创性的工作。特别是,在纳米标准制定方面发挥了核心和引领作用,使我国在国际纳米标准领域迅速成为主导国家之一。在国内外合作、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白春礼强调,建设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是国务院为强化科技前沿布局,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做出的战略部署。中科院在近期制定的“十二五”规划中,已把纳米科技列入重点支持的创新领域之一,将进一步有效集成和优化整合资源,促进纳米科技的原始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期待各部委和北京市的领导和专家继续对纳米中心的后续建设和发展给予支持和帮助。希望中科院和教育部共同努力,把纳米中心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面向国内外开放的纳米科学研究公共技术平台和研究基地,成为纳米科技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中心和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在国家发展战略指导下,通过“创新2020”规划的实施,希望纳米中心进一步加强科技目标凝练,进一步加强学科交叉融合,进一步加强中科院与北大、清华的联合与合作,力争为我国纳米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司长綦成元在讲话中提出,发展改革委2004年批复,由中科院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为纳米科学技术研究提供了一个公共平台,促进了我国多学科交叉的前沿研究和高新技术的研发。希望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继续发扬创新精神,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为广大纳米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尽快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综合性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心,实现基础前沿研究和高技术发展的新突破,在促进我国纳米科技发展上作出贡献。

  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继续支持纳米中心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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