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处于法律审查阶段
市民建言加强汽车尾气管理
按照条例草案的要求,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部分机动车停驶,市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按照车辆的排放水平、使用年限、或者车型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机动车交通管制措施。
“本次征求的社会意见中,有关机动车尾气管理的大概占了三分之一。”市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表示,同意实行机动车限行的公众还是占多数,同时大家还提出了诸如限制机动车总量,限制部分机动车、公车行驶,提高油品质量,推行公交先行和鼓励绿色出行等建议。
停车超过三分钟须熄火
“经常看到很多车停在路边,不熄火,尾气还一直在排放,建议规定停车超过一定时间就必须熄火。”针对热心公众提出的“停车熄火”建议。条例草案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即在学校、医院、宾馆、商场、办公场所、写字楼、公园等周边地区停车超过3分钟时,驾驶者应当主动熄灭汽车发动机。
“法律也只能是一个倡导性的规定,在操作起来可能还有一定的问题。”杨红说,首先应该由谁去执法。还有当事人如何预测车辆等待红绿灯的时间,如果有显示要等3分钟,那是可以熄火的;可如果在一些堵车的路段,人们则无法预测等待的时间到底有多长。另外,司机这样一熄火一启动可能就会造成“污染没了,拥堵又增加了”。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胡靖表示,有一些行为主要是靠自律,比如习惯和个人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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