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信委网站上周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北京经信委会同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质监局等单位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强制认证是此次出台的《细则》里对新能源车的要求。按照《细则》,新能源小客车产品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纳入到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满足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车型的相关要求。汽车产品相关电池、发动机等单元均符合相应的国家以及本市的标准。

  另外,《细则》还提出,在京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明示续驶里程、最高车速、30分钟最高车速(0~50)km/h加速性能、(50~80)km/h加速性能、能量消耗率、动力蓄电池包容量等参数指标和产品质量担保承诺,并满足在本市运行所需的产品安全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