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报告:发明ZL实施率超六成

2010.6.21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我国2008年授权发明ZL运用状况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我国ZL运用能力建设取得成效,发明ZL实施率超过60%,ZL技术转移率接近二成,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发展良好,创新主体的ZL运用意识不断深化。

   据悉,为了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ZL运用状况,进一步了解企事业单位通过ZL制度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情况,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发明ZL运用状况专项调查。此次调查范围为2008年授权的国内发明ZL,实际发放问卷4.0622万件,回收3.5674万件,回收率为87.8%。

   据统计,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权发明ZL9.3706万件,其中国内授权4.659万件(其中,港澳台授权5962件),国外授权4.7116万件。此次调查中,回收样本的平均实施率达到60.6%,同比提高7.1个百分点。其中企业为80.3%,高校为37.9%,科研单位为46.7%,个人为43.6%。实现经济收益在1000万元以上的ZL有2249件,占已实施发明ZL的10.4%,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发明ZL以自行实施为主,转让、许可他人实施为辅。已经实施的ZL中,只自行实施的占80.8%,转让或许可占19.2%。转让、许可对象近九成是境内企业,表明产学研合作成为推动国内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2008年授权的发明ZL中,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占38.6%,而试点示范企业的数量仅占同期获得发明ZL的企业总数的8.3%。试点示范企业发明ZL实施后,实现收益在500万元以上的比例为45.5%。七成企业有产品出口,大约六成有ZL产品出口。

   数据显示,企业申请ZL的目的主要是抢占或拓展市场、防止技术被模仿;高校、科研单位主要是保护发明创造成果、作为技术储备;八成以上的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计划在2010年继续申请发明ZL,前瞻性较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和奖励制度基本确立。

   有关人士称,尽管调查显示我国ZL运用能力建设取得了不俗成绩,但同时也反映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还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激励知识和智力资源的创造与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出发点,深化企业ZL工作,大力推进ZL运用及产业化工作,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政策与环境,活跃知识产权许可,促进有形投资转化为知识产权等。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