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3615万再采购77套分析仪器
2012 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中西部地区地级餐饮服务食品检验设备配备项目集中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其中采购87套液相色谱仪、39套气相色谱仪、34套原子吸收光谱、40套测汞仪、36套氨基酸分析仪等共计315套仪器设备,采购金额高达1.58亿人民币。2013年2月1日招标工作完成,除4个产品废包外,其余包号的中标金额共计为1.06亿元人民币。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项目的4个废包进行重新招标,包括39套气相色谱仪、20套测汞仪、18套氨基酸分析仪,采购金额为3615万元人民币。以下为招标公告详情:
招标人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项目名称:中西部地区地级餐饮服务食品检验设备配备项目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TC13P0D6 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包号 | 名称 | 数量(台) | 包预算 (人民币万元) | 单台预算 (人民币万元) |
C02 | 测汞仪 | 20 | 600 | 30 |
D01 | 氨基酸分析仪 | 18 | 1260 | 70 |
F01 | 气相色谱仪 | 25 | 1125 | 45 |
F02 | 气相色谱仪 | 14 | 630 | 45 |
本次招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尹德淳、熊磊、王巍
联系方式:010-62108164、62108020
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2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日期:2013年2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
1.所投产品需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并通过2011年度年检。
3.若需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型式批准或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产品,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文件。
4.制造商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所投产品2009年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销售业绩。
6.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成立四年以上。
7.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需提供制造商授权。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日
招标文件购买日期: 2013年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以上地点获得有关招标文件的信息。已经购买该项目相应包的投标人需重新登记,无需交标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