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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源并非食品添加剂 打击非法添加仍要继续

2009.4.15

  【导语】盘点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甲醇、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危害让人心惊胆颤,而并非如一些媒体报道的食品添加剂所为,因此,消费者应该形成正确的认识,继续打击、曝光不法商家,避免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促进食品安全管理的良性开展。

危机重重埋伏,食品安全问题——百姓关注热点问题

图片说明:危机重重埋伏,食品安全问题——百姓关注热点问题

  盘点食品安全事件

  继1997年山西朔州发生甲醇中毒、1998年江西毒猪油中毒事件后,1999年8月9日,广东省肇庆市又发生因食用掺杂液体石蜡的食用油引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以后,进入21世纪,食品安全事故更是频频发生。苏丹红、三聚氰胺等原本与老百姓生活无甚关系的名词,得到了极大“普及”,让人闻名色变。

 

  “苏丹红一号”事件

  【事件梗概】

  2005年,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一号”的行动席卷全国。广东亨氏美味源辣椒酱、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长沙坛坛香牌风味辣椒萝卜、河南豫香牌辣椒粉等食品相继发现了“苏丹红一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全国共有18个省市30家企业的88个样品中都检测出了“苏丹红一号”。后据调查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的原材料是从化工城买来的叫做油溶黄和油溶红的染料,油溶黄中“苏丹红一号”的含量是98%。

  【名词解释】

  “苏丹红一号”并非食品添加剂,而是一种人造化学染色剂,全球多数国家都禁止将其用于食品生产。“苏丹红一号”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性作用。它属于化工染色剂,主要是用于石油、机油和其他的一些工业溶剂中,目的是使其增色,也用于鞋、地板等的增光。我们日常食用的可能含有“苏丹红一号”的产品包括泡面、熟肉、馅饼、辣椒粉、调味酱等。

  【事故缘由】

  “苏丹红一号”是一种工业染料,成本低,染色效果好。经它处理过的食物色泽鲜亮、光彩诱人。就拿辣椒面来说,添加过“苏丹红一号”的就比天然的红艳,且色泽持久,即使长期置放、暴晒也不会褪色。因此,“苏丹红一号”成了不少黑心的食品制造商牟取暴利的工具。

 

  “毒奶粉”事件

  【事件梗概】

  2008年年中,山东、甘肃、安徽、湖南、河南、江西和湖北等地发现多起婴儿患肾结石的病例,患儿均为一岁以内的婴儿。9月12日,经国家卫生部调查,这些病例是由于患儿食用了三鹿集团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所致,卫生部在抽检的三鹿奶粉中发现了一种叫做“三聚氰胺”的化学品。由此,“毒奶粉”事件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

  【名词解释】

  三聚氰胺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基本有机化工中间产品,最主要的用途是作为生产三聚氰胺甲醛树脂(MF)的原料。三聚氰胺还可以作阻燃剂、减水剂、甲醛清洁剂等。该树脂硬度比脲醛树脂高,不易燃,耐水、耐热、耐老化、耐电弧、耐化学腐蚀、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光泽度和机械强度,广泛运用于木材、塑料、涂料、造纸、纺织、皮革、电气、医药等行业。

  【事故缘由】

  三聚氰胺在业界被称为“假蛋白”。各个品牌奶粉中蛋白质含量为15-20%,蛋白质中含氮量平均为16%。某合格奶粉蛋白质含量为18%计算,含氮量为2.88%。而三聚氰胺含氮量为66.6%,是鲜牛奶的151倍,是奶粉的23倍。每100g牛奶中添加0.1克三聚氰胺,理论上就能提高0.625%蛋白质。因此,添加三聚氰胺会使得食品的蛋白质测试含量虚高。

 

  “瘦肉精”事件

  【事件梗概】

  2009年2月19日,广州市卫生局接到11起因吃猪内脏引起腹痛、腹泻报告,涉及46人。当晚对中毒人员剩余食物进行的检验报告显示,瘦肉精呈阳性。整起事件累计发病人数共70人。毒猪源头经查,是从河南孟津县运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牲畜交易市场的。

  【名词解释】

  瘦肉精,是一种平喘药。该药物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将其添加到饲料中可增加瘦肉率,但如果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剂量是人用药剂量的10倍以上,才能达到提高瘦肉率的效果。它用量大、使用的时间长、代谢慢,所以在屠宰前到上市,在猪体内的残留量都很大。这个残留量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就使人体渐渐地中毒,积蓄中毒。如果一次摄入量过大,就会产生异常生理反应的中毒现象。

  【事故缘由】

  通常,在猪饲料中添加适量瘦肉精后,可使猪的瘦肉率提高10%以上,从而抬高猪肉价格,从中牟取暴利。

  仔细了解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罪魁祸首”,均为对人体有致命危害化学物质,不觉让人心惊胆颤。

 

  矛头误指食品添加剂 专家称民众错误认识更忧心

  随着上述安全事故的发生,媒体也逐步把“食品添加剂有害”的观点植入人心。正如食品科学领域的专家们指出,比起与食品添加剂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民众对食品添加剂问题的错误认识更让人担忧。任何食品安全事件都可以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但民众若形成了对食品安全的非理性认识,并固化为一种左右其判断和行为的“理智”,这不仅不利于我国整体食品安全环境的改善,而且会对我国食品产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虽直接导源于时有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但一些媒体在报道事件时一贯的非科学态度和消极倾向也难辞其咎。事实上,受一些媒体的影响,许多民众对食品添加剂误解至深,已经到了谈虎色变的程度了。

  食品添加剂是在食品制造、加工、调整、处理、包装、运输、保管中,为达到技术目的而添加的物质。食品添加剂作为辅助成份可直接或间接成为食品成份,但不能影响食品的特性,是不含污染物并不以改善食品营养为目的的物质。

  目前,国际上对食品添加剂的分类,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各国各地区的使用情况、特点和传统习惯不尽相同,而许多食品添加剂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如香料也有抗氧化作用,乳化剂也有保鲜作用等等。所以,各国、各地区大都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来分类.我国在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中,除香料外,将其分成21种,即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及其他。

  为了确保将食品添加剂正确的使用到食品中,一般来说,其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经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证明,在其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安全无害。

  不影响食品自身的感官性状和理化指标,对营养成分无破坏作用。

  食品添加剂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并批准执行的使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食品添加剂在应用中应有明确的检验方法。

  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

  不得经营和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及污染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在达到一定使用目的后,能够经过加工、烹调或储存而被破坏或排除,不摄入人体则更为安全。

  因此,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概念、分类、使用范围、用量标准等情况,在我国与食品添加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中,均经过严格的审查,有条文和法规科学的解释和详细的规定,不管是新闻媒体还是普通消费者,只要花点时间,都能够查找出来。

 

  非法添加仍在继续

  蘑菇中添加致癌荧光增白剂

  为了卖相好、延长“保鲜期”,不法商贩竟用荧光增白剂泡制蘑菇。日前,在凌家塘批发市场,445箱共计13350斤泡制蘑菇在即将流向市民餐桌之际被工商执法人员截获,因而避免了一场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4月3日下午,这批“毒”蘑菇在凌家塘批发市场的垃圾站被集中销毁。

  荧光增白剂是化工原料,科学家的研究表明,荧光剂被人体吸收后,不像一般的化学成分容易被分解。荧光剂一旦与人体中的蛋白质结合,想把它除去就非常不容易,除非通过肝脏的酵素分解,才能将它排出体外,如此无疑加重了肝脏的负担。万一身体有了伤口,荧光剂和伤口处的蛋白质结合,便会阻碍伤口的愈合能力。根据医学临床实验,还发现荧光物质可以使细胞产生变异性,如对荧光剂接触过量,毒性累积在肝脏或其他重要器官,就会成为潜在的致癌因素。

  毒”蘑菇差点上了市民餐桌

  “那天要是我们晚到一点点,这批"毒"蘑菇就将流向市场,最终被端上市民餐桌,后果不堪设想!”说起那天截获这批“毒”蘑菇的情景,武进邹区工商分局副局长郁旭锋依然心有余悸。4月1日晚7点过后,武进区工商部门接到泰州有关方面的紧急举报,称在泰州发现一批“毒”蘑菇。这些蘑菇被不法商贩添加了一种增白荧光剂,人食用后可致癌。经检测该批蘑菇添加了荧光物质。无法食用。于是,4月3日就对这批“毒”蘑菇进行集中销毁。经工商部门初步调查确认,“毒”蘑菇是从福建过来的,并在杭州被分驳一部分运往凌家塘销售。目前此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仔细了解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罪魁祸首”都不是国家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都是非法添加化学物质惹的祸。无论是苏丹红、还是三聚氰胺、瘦肉精,荧光增白剂本都不是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物质,然而,它们的某些特殊效用却被“聪明”又黑心的不法商家利用,“化腐朽为神奇”,从而降低成本,赚得黑心钱。当非食品添加剂走进食品加工,结果总是可怕的。因此,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固然重要,作为媒体应该积极曝光不法事件的同时,应该时刻遵守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而作为消费者,也应该积极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切勿无法判断媒体的失实报道形成错误认识,以以偏概全抵制一切食品添加剂为重点,而非法添加的有害化学物质才是我们坚决抵制的食品安全不法事件的首要根源所在。只有如此,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才能在国家相关部委和法规的引导下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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