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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加强对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管 严查不合格产品

2016.1.08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在去年8—9月对省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生产的桶装水产品进行专项抽检的结果。据了解,此次抽样产品共158批次,江门共有5家企业的9批次桶装水被查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其中包括了鹤山3家企业的产品。

   鹤山市食药监部门称,不合格饮用水名单公布后,该局立即依法对辖区涉事企业进行查处,责令其停业整顿,查找分析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原因,监督指导企业对工艺流程和设施、设备进行整改,要求企业整改完成后自行送检多批次成品,经检验全部合格后方可重新生产。

   同时,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包装水产品质量,鹤山市食药监局近日举行了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培训会议,围绕《包装饮用水》新国标法规条文,就新旧标准的变化对比、微生物指标控制中常见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督促各生产企业加快生产工艺流程的改进,认真落实好新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该局还以包装水生产企业较多的鹤城、址山两镇为重点,加强对辖区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巡查和抽检。针对微生物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该局要求企业严格把关关键控制环节,保持车间干燥,改善生产环境;改进生产工艺,做好臭氧灭菌关键点监控;完善检验室设备,做好微生物自检工作,抽取部分饮用水产品送检。

   据悉,下一步,鹤山市食药监局将继续加强对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格查处不合格产品,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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