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中国科学院在京签署协议,双方共同设立的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简称大装置联合基金)Ⅱ期协议正式生效,协议执行期从2012年至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沈文庆、中科院副院长詹文龙出席会议,并在协议书上签字。

  这是双方就大装置联合基金第二次签署协议。2009年2月,双方就共同设立大装置联合基金首次签署协议,设立联合基金。首期联合基金总量为1.2亿元,中科院和基金委各出资2000万元/年,执行期至2011年。联合基金依托于中科院承建并运行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及北京同步辐射装置、兰州重离子加速器及冷却储存环装置、上海光源装置和合肥同步辐射装置等4个大装置。

  在大装置联合基金Ⅱ期,这一基金总量将增至6000万元/年。并增加稳态强磁场装置,扩大所依托的大装置范围。根据协议,联合基金将选择物质科学前沿、信息、生命科学、环境和资源等领域的科学问题以及课题研究牵引的诊断技术等一系列课题进行资助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