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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各成分不应发生化学反应

2011.8.05
  近日,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该标准要求,复配食品添加剂中各成分的适用范围应一致,且各成分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学反应。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在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食品中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用量。

  据该标准定义,复配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2种或2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标准要求,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对各成分通用名称、辅料的名称做明确标注,进入市场销售和餐饮环节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应标明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的含量。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晰、明显、容易辨识,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通则》将于今年9月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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