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草案)

  为实现国家药品标准发展规划纲要所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为高质量完成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以“广纳人才、合理设置、按需定岗”为原则,特制定第十届药典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十届药典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第十届药典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和委员组成。

  (一)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应由熟悉国家有关药品法律法规、从事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和医药领域资深权威专家组成,同时兼顾与药品相关的政策研究与管理、药品产业发展、科研规划、价格体系、医疗保障等部门的专家。负责审定国家药品标准发展及药典委员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与药品标准工作及药典委员会发展等相关方面的重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