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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环保气象联手应对重污染

2014.12.30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宁夏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2017年)》的10项重点任务之一。

  为加强对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精神,宁夏环保厅与宁夏气象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将联合开展今冬明春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

  根据通知,自治区、各地级市均分别成立了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组,具体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成立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建立双方合作相关机制、制度,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等。各地级市环保、气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联合工作机构。

  通知明确了预警信息的内容,即要预计未来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气象条件、主要污染指标趋势分析、健康防护指导等。

  当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组预测到1个或2个地级市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将预报信息发送各地级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组,由各地级市预报预警组在当地环保网、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发布预警信息,并报当地政府,研究启动应急预案事宜。

  当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组预测到3个及以上地级市出现需发布黄色、橙色预警信息的重污染天气时,或1个以上地级市出现需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的重污染天气时,由自治区预报预警组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同时将信息发送至各地级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组。

  通知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联合会商流程,由环保部门牵头,环保、气象两部门共同实施。预警信息发布后,经环保部门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低于预警条件且经会商预计48小时内不会反弹时,解除预警,在相应平台上发布解除预警信息,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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