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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2015.5.18

   综合治理“餐桌污染”,加强肉类及肉制品等重点品种监管,重点打击食品销售欺诈……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记者获悉,我省将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今年,我省将综合治理“餐桌污染”,严格依法监管,推进食品源头治理,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有害物质超标、非法添加剂、假劣农资和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用水污染等问题。在种植业领域重点治理蔬菜使用高毒农药问题,在畜牧业领域重点治理使用“瘦肉精”问题,在水产品生产领域重点治理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等添加剂问题。

  我省将加强重点品种监管,包括肉类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白酒、饮料、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将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快实施餐饮企业“明厨亮灶”工程,接受公众监督。组织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涉盐产品制假售假、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销售欺诈、互联网售假、制售“地沟油”、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我省将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支持西安市、宝鸡市、韩城市和杨凌示范区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探索推广可学可鉴的治理模式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以保障“菜篮子”“米袋子”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扩大果、菜、茶标准园和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规模,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提升农产品质量保障水平。

  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

  我省将加快出台《陕西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不断完善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最严格的监管制度,确保各项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建立大案要案拖案联合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从严从快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明确市、县、镇三级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属地责任。继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重心下移、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加快整合省、市、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发展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推进审批职能下放,推行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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