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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受贿环保局长的生意经

2011.3.17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株洲市环保局原局长文铁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29万元、美元2000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文铁军未提出上诉。

  环保局长的生意经

  今年51岁的文铁军是湖南省株洲县人,2001年2月起,任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株洲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2007年被评为全国“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政府“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先进个人。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担负环保监管职责的负责人,多次在环保工程和治污工作中,以跨越政策法律,违规审批、违规批准更改生产工艺、推迟重污染生产线的关停时间等,进行权钱交易,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区由于有色金属冶炼及衍生产业比较集中,成为湘江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2006年前后,湖南省重点整治涉及重金属的污染问题,尤其是镉的污染治理。2005年、2006年,湖南省总计关停20多家涉镉企业,对株洲清水塘地区11家污染企业实施关停,两家停建,34家限期治理;完成了清水塘地区26口水塘镉污染整治工程。

  而在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区老霞湾水塘镉污染治理项目和株洲市环保局新办公楼项目中,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负责人仇胜强对此早有计算。

  2002年,文铁军将株洲市环保局大院门厅改造等约合30万元的工程,特别指定给仇胜强做。2006年,文铁军通过围标的方式,将他提供的7家公司安排在利润较大的B标段,顺利中标。又以同样的方式,文让仇胜强中得了映峰1湖标段约300万元的工程。

  2007年,文铁军通过围标的方式,让仇胜强中得老霞湾镉污染治理项目第三期2标段约合400万元的工程。2008年,仇胜强以中天公司的名义,与万松涛合伙承建市环保局新办公楼工程,文又安排人在垫资和担保金等方面给予关照,使他们只需预付200万元便承建了工程。在上述“合作”中,文铁军收受的贿赂款折合人民币约23万余元。

  个人受益,环境受损

  2010年3月,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文铁军因涉嫌受贿,被攸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其更多受贿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湖南株洲经仕集团是一家以生产硫酸锌、铅等产品为主的重污染企业,被株洲市环保局列为重点监控企业,文铁军曾于2001年带队到该企业检查生产工艺情况,与该公司董事长唐某结识。从2003年开始,因污染严重,陆续有群众向株洲市环保局举报该企业的环保问题,文便帮忙从中调和,并帮唐某协调疏通各方关系。

  在文铁军的帮助下,举报对唐某来说,起不到任何监督作用。文铁军在接受唐某的好处费后,2005年,推动株洲县的氧化锌项目顺利通过环保审批。2008年,文把该厂的烧结床列为第二批关停项目,增加了其盈利空间。

  2003年和2008年,该企业因环保问题被举报,文帮唐协调和疏通关系,在该企业“农赔”时给予支持。2008年,文允许该企业在结床工艺关停时改为炉排式烧结工艺,后拨给经仕集团30万元煤改气补贴资金。唐某为了感谢文对该企业的关照,于2005年至2009年,共送给文16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

  株洲市映峰综合福利厂采用传统的烧结床工艺生产粗铅,废气污染严重,并靠近学校。该厂负责人为得到文铁军的关照,于2003年至2007年,送给文两万元人民币。文考虑到对方已把与学校的关系处理好了,也没发生污染事故,故没有关停该厂,并于2005年给了该厂脱硫设施补贴20万元。

  株洲市清水冶化公司是当地重污染企业,株洲市环保局曾几次关闭该企业重污染的生产线。该公司负责人刘新汉为得到文铁军的关照,先后于2003年至2009年,共送给文2.4万元。在文的许可下,该公司在2007年未办好排污证时,就新上了生产线。2008年,该公司顺利恢复炼铅生产。

  污染责任人成了环保先进个人

  2006年1月6日,湘江株洲段发生了震惊一时的镉污染事件,根据1月7日湘潭市环保局对污染源区域被污染的水塘采样监测,积水的镉浓度超标200多倍。这些被严重污染的积水还在不断地渗透到霞湾闸,并排入湘江。事发两天后,湖南省环保局传送的霞湾港污染数据表明,镉排放浓度仍超标22~40倍,给湘潭及下游城市饮用水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详见本报2006年1月10日报道)

  令人吃惊的是,这一被列为当年国内十大环保事件之一的湘江镉污染事故,并不是由事发当地的株洲市环保部门检测出来的,而是由下游的湘潭市环保部门查出后向上级汇报的。湖南省环保部门负责人告知记者,他们赶到现场时,株洲市环保部门的人还没有到。

  对于造成此次事故的株洲市霞湾港工程是否经过环评,当时株洲市的水利、环保部门说法不一。而据湖南省环保部门负责人透露,株洲市环保局确实搞了环评,但由于环评应由省局来实施,株洲环保局属于越权行政。当时,株洲市环科院已撰写了报告书,准备在1月7日评议,可是该工程4日就开始动工,酿成了事故。奇怪的是,对此重大环保事件负有重要责任的文铁军,非但没有被追究渎职责任,居然在2007年被评为全国“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法院判决书认定,文铁军在任职过程中,多次运用手中权力,采取违规给予环保行政许可、照顾企业利益、推迟关停时间、巧立名目、将不合格生产线更改为合格生产工艺等方式,收受他人财物合人民币129万元、2000美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与产生的永久性环境损害后果相比,文铁军受贿的金钱显得那么‘微弱’。”一位办案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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