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13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启动
关于启动北京市第十三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试点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8]46号)的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三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北京市内注册的企业、大学、科研单位均可就其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申请参加认定,经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可按照市政府《关于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获得政府采购支持。
二、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条件按照《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三、属于政府首购的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暂不具有市场竞争力,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或首批投向市场但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下的产品,其它申报条件按照《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四、申请参加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网(www.bjzzcx.com)在线注册单位信息、填写《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2011)》(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并准备如下证明材料:
必备材料(盖公章):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D. 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注明当前中方、外方所占股份,第一大股东名称及其股权比例等
E.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F. 关于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与产品直接相关的各类知识产权证书等
G. 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H. 上年度产品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应与填报金额尽量一致)及代表性政府采购合同
I. 涉及环保的产品,提供环保达标证明,以及主要的环境标准。
其他证明材料:
J. 获奖证书
K.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L. 查新报告
M.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N.产品商标、企业商标证书等
O.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证书
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材料装订顺序为:《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证明材料等。
注:“证明材料”中的“必备材料”,单位需在报送材料时提供原件以备工作人员审核。
五、申报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北京市第十三批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受理工作,单位在线注册截止日为2011年6月15日,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日为2011年6月17日(每天9:00-11:30 14:00-17:30,节假日休息)。
六、受理单位
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小组委托北京科技协作中心负责认定的申报受理工作。单位的申报材料请交送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F座915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曼丽、梁骁
联系电话:66516408 84195607
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小组
201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