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工商局青云分局查处一黑作坊,使用海藻酸钠加工“海蜇”。

  该分局接到一群众举报有人无照经营泡菜加工,请求工商部门查处后,青云分局立即联合区质监局、青云街道办事处赶赴举报地点进行现场调查。据工作人员介绍,该泡菜厂属于无证照经营,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厂内堆放了大小600余桶(袋)腌制好的小米辣、泡椒,已加工好的约300公斤糟辣椒一桶。加工间内杂乱地摆放着大水桶,有的桶内水是黑色的。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厂内堆放了“海藻酸钠”添加剂4袋,已使用2袋半,剩余1袋半。据了解,海藻酸钠为食品添加剂,有增稠剂的作用,不能直接做主料制作食品,过量食用对人体有害。该泡菜厂工人在现场用开水将“海藻酸钠”添加剂融化后,在水桶中浸泡成糊状后,再加入黑色素,经机器挤压成细细的“海蜇丝”,现已制成“海蜇丝”近100公斤,即将销往市内的果蔬市场。执法人员对该泡菜厂违法加工生产的“海蜇丝”进行了现场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