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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规定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至少每季度一次

2012.11.12

   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就《南京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办法》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的责权作了明确界定,有望解决这一困扰百姓的城市供水“通病”。

  由于城市供水有压力限制,高层、小高层居民楼的供水几乎都是利用水泵进行加压,即“二次供水”。多年来,由于产权不明确、部分小区管理不到位,出现的问题较多:蓄水池、楼顶水箱等二次供水设施一年清洗两次无法做到;由于部分小区管理不善,水管漏水严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分摊到每户居民身上,缴纳的水费超过城市供水价格等等。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改造、维管标准是什么?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经费、维管费用由谁承担?

  《办法》明确,设施建设方面,住宅与商业、办公用房在同一建筑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单独设置;所用材料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必须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在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中,水质检测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维护管理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每年参加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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